从5月1日起,《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将正式实行,今后包装食品必须在醒目位置上标示营养成分。营养标签的标示应当真实、客观,不得虚假,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任何产品标签标示和宣传等不得对营养声称方式和用语进行删改和添加,也不得明示或暗示治疗疾病的作用。 今年5月1日前已生产的食品标签,如不符合此规定,可以限使用至2010年5月1日,其包装食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据了解,对于鱼、肉、蔬、果等生鲜食品、调味品以及现烤面包等现制现售的食品,可以不标示营养标签。